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金融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金融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WH-530100-2020-0076-0101
2.3服务内容: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武装押运、金库尾箱寄存保管、现金清分、代理人民银行现金调缴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委托的为准。
2.4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壹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需求。
2、投标人应具备由公安机关核发的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3、拟派人员具有云南省公安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其使用的枪支、弹药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4、投标人应具备满足金库尾箱寄存保管、现金清分、代理人民银行现金调缴服务的能力。
5、投标人近年来至少完成过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押运服务业绩)。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若企业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够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 2020 年04月26日至 2020 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时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的 原件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可不提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